四川出臺十條措施支持建筑業企業發展 最高1000萬元資金獎補
發布時間:2022-06-29來源:四川蜀億成非融資擔保服務有限公司
為培育和壯大建筑業企業,增強企業綜合競爭力,促進建筑工業化、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支持建筑業企業發展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措施》提出包括培育發展骨干企業、支持企業轉型發展、推動企業戰略合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等十方面措施,“含金量”十足。《措施》提出支持各地對年度建筑業營業收入首次邁入1000億元、800億元、500億元、100億元級臺階的建筑業企業,分別給予1000萬元、800萬元、500萬元、100萬元資金獎補;省財政對三州地區按照實際獎補額的45%,其余18個市按照實際獎補額的35%,從省級城鄉建設發展專項中安排資金予以補助。
《措施》明確加快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發展,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和智能建造,從省級城鄉建設發展專項中安排資金對二星級、三星級綠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項目以及高裝配率、智能建造示范項目予以獎補。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培育工程總承包市場。
《措施》鼓勵在合同中約定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氣、政府重大活動保障等原因停工的,給予合理工期補償,造成損失和費用增加的,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合理分擔。推行包容審慎監管,編制和落實建筑市場、施工現場輕微違法行為免于行政處罰清單。同時深化資質審批改革。加快推行電子化審查、電子證書,壓縮審批時間,提高審批效率。擴大告知承諾制范圍,壓減企業資質申報材料。支持特級(綜合)和一級(甲級)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依法依規重組、合并、分立等方式優化資質結構。
《措施》提出嚴格執行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有關限額和退還規定,全面推行工程擔保制度,建筑業企業可采取銀行保函、專業擔保公司擔保函、保證保險等方式替代現金形式繳納各類保證金。積極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嚴格實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預付款、進度款和竣工結算制度,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墊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