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頭退出舞臺?12月1日起:取消勞務分包!總包、專包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對其實行備案制,不辦理安許
發布時間:2022-07-27來源:四川蜀億成非融資擔保服務有限公司
近日,重慶市住建委發布關于印發《重慶市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 自有工人隊伍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確: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勞務分包,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全資、控股或參股的專業作業企業)施工;已開工或已招投標項目可分階段實施。
(1)試點項目
一是主城都市區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
二是全市范圍內認定標準要求認定為技術復雜的項目。
(2)試點企業: 按照企業自愿并經審核,決定將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列入我市培育自有工人第1批試點企業,試點時間從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可計入總包和專包自有工人的規定
與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建筑工人。
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成立的全資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裝配式部品構件工廠或鋼結構等工廠的建筑工人。
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主要控股股東(其股權占33.3%以上)個人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
激勵措施
1.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成立的專業作業企業或控股、參股的專業作業企業,在分包該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自有工程項目作業任務時,不受專業作業企業最多5個專業的限制要求。
2.試點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近2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總承包資質或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
3.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300名的市內總承包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近2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
4.試點企業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交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以申請退還,各區縣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試點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5.企業自有工人數量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項目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當承建項目上企業自有工人人數在試點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占施工現場總人數25%、50%、80%以上的,免交該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可以申請退還。
6.對試點企業和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300名的企業下放自有工人培訓考核權限。企業建立完善自有工人培訓考核體系后,可以自主開展自有工人培訓考核。
7.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應向施工企業提供相應的工程款支付擔保,運用經濟手段來解決工程款支付不及時的問題。
8.在評選安全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獎等各類評優評先時,將企業自有工人隊伍建設情況作為各種評選、評優的重要考核內容,優先考慮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項目和培育自有工人試點企業。
9.加強與工商、經濟信息、稅務部門的協作,對于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以及專業作業企業,繼續落實在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方面的相關減稅降費政策。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附件:《重慶市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試點工作方案》
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委員會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重慶市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
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新時期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2部門《關于加快培育新時代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強化質量安全管理,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一、總體要求(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導、鼓勵創新、以人為本的原則,以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升建筑工人職業素質為重點,大力培育秉承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的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為實施“建造強市”和促進我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二)工作目標通過改革試點,著力破除制約我市建筑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到2025年底,符合我市建筑業發展特點的用工方式基本完善,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大幅提升,力爭實現有專業技能等級的建筑工人占比達80%以上,其中,中級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占比達70%以上。技能化、專業化、年輕化、公司化的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基本建立,力爭實現建筑企業自有工人占比達40%以上,建筑工人勞動環境得到較大改善,職業認同感、安全感、獲得感得到大幅提升。(三)試點內容、試點范圍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以及“十四五”建筑業發展規劃,建筑企業自有工人是指:具有一定專業技能水平,與建筑企業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社會權益有保障,安全生產有保證,有較好經濟收入,所屬企業對其進行持續的培訓和管理的工人隊伍。1.試點主要內容一是深化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二是引導勞務企業轉型發展;三是大力培育企業自有工人;四是全面強化質量安全管理;五是不斷提升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六是不斷加強建筑工人從業保障;七是探索創新激勵機制。
2.試點范圍(1)試點項目一是主城都市區政府投資或主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二是全市范圍內按照《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技術復雜認定標準和程序的通知》(渝建發〔2021〕3號)認定標準要求認定為技術復雜的項目。以上2類試點項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取消勞務分包,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全資、控股或參股的專業作業企業)施工;已開工或已招投標項目可分階段實施(實施步驟詳見本方案“時間節點”要求)。(2)試點企業: 按照企業自愿并經審核,決定將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等21家企業列入我市培育自有工人第1批試點企業(具體名單詳見附件1),試點時間從2022年10月至2025年12月。試點期間,各試點企業要大膽創新,先行先試,不斷總結,積極推進;要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大力培育自有工人,所承接工程項目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者分包給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試點前已開工或已招投標項目可分階段實施。二、主要任務(一)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1.引導勞務企業轉型發展一是轉型為總承包和專業承包。支持有一定規模和管理能力的勞務企業通過整合、重組等方式向總承包和專業承包企業轉型發展。二是轉型為專業作業企業。引導小型勞務企業轉型為專業作業企業,做專做精專項業務,成為建筑用工主力軍。鼓勵支持現有勞務企業加強與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合作,通過劃、轉、并、購等多種方式轉型為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控股或獨資的自有專業作業子公司。2.積極發展專業作業企業一是以作業班組參與施工。鼓勵和引導現有勞務企業或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班組長成立以砌筑、鋼筋、混凝土、木工、構建裝配、特種作業等工種為主的專業作業企業。專業作業企業作為建筑工人從業的合法載體,以作業班組形式參與工程施工。施工總承包企業對項目工程質量安全和勞動保障負總責,專業作業企業接受總承包企業的質量安全管理,對分包范圍內工程質量安全和勞務用工具體負責。二是實行備案登記制。專業作業企業實行備案制,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業作業企業取得工商注冊后,向屬地住房城鄉建委備案企業基本情況、所從事的主要工種、工人名單、質量安全及人員管理制度等資料。專業作業企業可自主選擇1-5個作業工種,企業持證人數不得少于20人。三是具備基本技能水平。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應經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具備基本的技能水平;專業作業企業負責人和各工種班組長必須具有中級工及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四是簽訂勞動合同。專業作業企業應當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法為建筑工人繳納社會保險,鼓勵企業與建筑工人建立相對穩定的勞動關系。專業作業企業根據工程項目需要,可以使用其他形式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用工等),但其他形式用工數量不得超過項目上企業自有工人總數的10%。五是強化信息管理。制定全市專業作業企業備案登記條件和標準,簡化辦事流程。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應及時將備案的專業作業企業錄入“重慶市建設工程信息網”,向社會公開。建立健全我市專業作業企業業績庫,開展專業作業企業誠信評價。整合我市勞務資源優勢,打造我市特色的“建筑勞務品牌”,提升競爭力,走品牌占領市場,向品牌化、專業化、規范化發展。3.大力培育企業自有工人和自有專業作業企業一是大力培育企業自有骨干工人隊伍。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要落實項目組織管理責任,聚焦施工安全、質量、進度等主要任務,建立能夠滿足施工基本需要的“帶工匠”“把脈師”等自有班組長及自有骨干工人,建立相對穩定的核心技術工人隊伍。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自有帶班班組長,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能水平,承擔施工現場作業帶班、作業示范和工序檢查等工作,主導施工現場班組管理。二是積極發展自有專業作業企業。鼓勵和引導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成立全資專業作業子公司,或通過收購、兼并、重組等方式對現有勞務企業進行控股或參股,轉型為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構建穩定的用工渠道和用工關系。以下建筑工人可計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自有工人數量。(1)與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直接簽訂勞動合同并由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繳納社會保險的建筑工人。(2)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成立的全資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3)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4)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控股50%以上的裝配式部品構件工廠或鋼結構等工廠的建筑工人。(5)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的主要控股股東(其股權占33.3%以上)個人出資控股50%以上的專業作業企業的建筑工人。(二)全面強化質量安全管理一是壓實總承包企業主體責任。總承包企業作為用工主體,對所承建工程的質量、安全生產和工人工資支付等負總責,應當建立施工現場所有工人詳細臺賬,包含專業作業企業工人和自有工人身份信息、技能等級、證書情況、崗前培訓情況、所負責工種、作業面位置以及施工質量安全記錄等信息。總承包企業對所用工企業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承擔先行清償責任,對因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造成的拖欠問題承擔全部責任。加強質量安全日常巡查、督查,相關部門發現企業存在自有工人在崗數量不足、技能證書人證不符、以管理和后勤人員冒充頂替自有工人等情況的,應立即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已享受的自有工人相關優惠政策立即予以取消并通報批評,納入誠信管理。二是全面實施實名制管理。建立完善全市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數據庫,動態記錄建筑工人培訓考核、技能等級、工資發放、從業記錄、誠信以及現場作業績效等信息情況。建筑工人經過必備的安全生產培訓并在信息庫中加以記載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信息數據1年以上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筑作業時,建筑企業應當對其重新進行培訓,記錄相關信息,否則不得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三是實施建筑用工“紅黑名單”制度。構建我市建筑用工“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的誠信管理體系,將專業作業企業和建筑工人納入誠信評價,實施“紅黑名單”管理。對專業作業企業以及建筑工人的不良行為、不落實安全責任、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等違法違規行為情況,納入“黑名單”記錄在案,給予誠信扣分,直至取消專業作業企業備案,撤銷人員技能等級證書等處罰。對于管理科學、手藝精湛、責任心強、無不良記錄的專業作業企業和建筑工人計入“紅名單”,向社會公開。`四是切實加強建筑工人組織管理。嚴格落實“誰使用、誰負責”“誰帶班、誰負責”要求,切實加強和規范建筑用工管理。項目負責人作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建筑工人住宿、生活、安全、社會治安、工作任務等事項的管理。嚴格落實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專業作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班組長、技術骨干和帶頭人,要帶頭落實好現場管理規定,施工期間工地出勤率原則上不低于70%。嚴格落實工人實名制管理和施工現場進出場管理規定,根據施工作業需要,建立技能工人配備合理、專業工種配套的施工作業班組,原則上以企業自有工人和自有專業企業為主,以長期穩定協作的專業作業企業或本鄉本土的臨時用工為輔,杜絕使用臨時掛靠、未經考核的外部流動人員或沒有實名制信息的人員,謹慎使用納入“黑名單”記錄的企業和人員。五是構建與技能等級、質量安全掛鉤的薪酬機制。堅持“技高者多得、多勞者多得、績優者多得”的原則,積極引導企業建立與工人技能等級、施工質量水平、安全責任落實、業績貢獻、工作年限等掛鉤的薪酬激勵機制。建筑企業要牢固樹立高質量發展理念,大力弘揚工匠精神,營造爭創優質工程的良好氛圍,彌補“按天付薪、按件計價”“包干工資、固定工資”存在的不足,大力提倡在關鍵崗位、關鍵工序培養使用高技能人才和高薪待遇,將質量安全檢查結果落實在工人薪酬管理上來,以施工質量、安全責任落實為抓手,以薪酬激勵促進工程質量安全水平和建筑工人技能水平的提升。
(三)提升自有工人技能水平1.提高職工教育經費及相關費用標準一是單列職工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5%~4%計取建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并在工程造價費用中單獨列項,作為非競爭性費用。建設單位要在招投標文件中給予明確,企業在投標報價時不得下浮。制定我市建筑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計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明確職工教育經費60%以上用于自有工人的教育培訓,確保專款專用。鼓勵建筑企業加大自有工人教育培訓投入,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總額8%的部分,準予企業按規定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二是優化定額編制。充分考慮我市大力培育新型產業工人和提高自有工人比例等因素,人工工種及人工單價應根據我市建筑市場實際情況制定,不斷提高關鍵技術、關鍵技能崗位的人工工資水平。同時優化規費(含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費用標準,確保規費不得作為競爭性費用。2.加強行業技能培訓與考核評價一是完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以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政府補貼培訓為有益補充,構建布局合理、結構優化、載體多元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鼓勵扶持龍頭企業、試點企業與職業院校產教融合共建裝配式建筑及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積極推廣“智能﹢技能”“互聯網﹢培訓”,對培訓考核全過程進行信息化管理。各區縣要將建筑工人職業技能培訓納入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二是充分發揮企業培訓主體作用。落實企業人才培訓主體責任,督促企業通過自主培訓或委托培訓方式,加大對自有工人的培訓力度。支持幫扶試點企業和自有工人較多企業建立自主培訓評價機制,充分利用施工現場,采取集中培訓、校企合作、工學結合、在線學習、新型學徒制等方式開展技能培訓。鼓勵引導建筑企業積極接收高校畢業生等就業重點群體,用好用足就業創業補貼、社保補貼等相關政策。三是全面開展技能人才評價。支持龍頭企業和試點企業取得人社部門的職業技能等級評價資格。探索推行人社部門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住建系統考核評價貫通發展,對于考核評價標準相同或相近的職業(工種),取得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或住建系統考核評價證書的,互為雙方高一等級考核評價申報條件。積極推進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與住建系統考核評價“一考雙證”,擇優培育同時具備人社部門等級認定、住建系統考核評價資格的企業或社會培訓評價組織,實現評價一次,核發“雙證”。3.廣泛開展勞動和技能競賽一是發揮勞動和技能競賽引領作用。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專業覆蓋全面的建筑技能競賽,發現人才和培養人才。鼓勵各區縣、行業協會、企業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技能競賽等活動。組織實施“巴渝工匠”杯和“川渝住建”杯等技能競賽,營造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圍。二是健全勞動和技能競賽成果轉化機制。完善勞動和技能競賽獎勵制度,拓寬技能人才上升通道,加強住房城鄉、人力社保、工會等部門的協同合作,將建筑勞動和技能競賽優勝集體和個人納入重慶市五一勞動獎章和重慶市工人先鋒號推薦評選,按規定推薦納入“重慶技能大師”“全市技術能手”“巴渝工匠”等稱號候選人。面向建筑技能競賽獲獎選手,按規定頒發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等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四)進一步保障建筑工人權益一是逐步提高建筑工人社會保險覆蓋率。督促企業將自有工人依法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企業要配合工人做好跨地區、跨體制流動時養老保障權益的轉接和續保工作。指導建筑企業用足用好各項社保穩崗優惠政策,推動實施在勞動合同的薪酬中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參保所需費用的制度,在逐步實現社保統籌、應參盡參的基礎上,優先確保建筑工人工傷保險參保率100%。二是進一步提高建筑工人待遇。及時發布建設工程人工信息價。指導企業設置特聘崗位津貼、帶徒津貼、技能人才技術等級補貼,健全建筑企業自有工人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三是進一步改善建筑工人工作環境。不斷改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和條件,配備符合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具有防護功能的工裝和勞動保護用品。大力改善建筑工人生活區居住環境,根據有關要求及工程實際配置空調、淋浴等設備,保障水電供應、網絡通信暢通。三、工作要求(一)加強組織領導搭建培育新時代建筑企業自有工人市級工作專班,指導解決企業在自有工人培訓、工商注冊、資質升級、工程建設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各區縣要成立培育建筑企業自有工人組織機構,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住房城鄉、市場監管、人力社保、財政、稅務、國有資產管理、工會等部門,研究解決重大問題,指導各項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各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制定完善具體政策措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組織實施,確保試點政策落地見效。要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消除改革創新顧慮。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要積極支持和高度關注試點項目及試點企業的進展情況,幫助協調解決企業在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及時總結、宣傳、推廣試點企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二)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建設單位作為工程建設活動的總牽頭單位,是工程質量第一責任人,依法對工程質量承擔全面責任,要主動關心質量、追求質量、創造質量,自覺推動工程質量安全水平的提升。要落實質量安全首要責任,踐行高質量發展理念,積極支持和大力推進企業自有工人施工方式,對試點項目實行優質優價獎勵辦法,在招投標文件及合同中給予明確;對于技術復雜項目,按照相關規定采用綜合評估法進行評標。企業是改革的執行者,也是改革的受益者。建筑企業要切實增強改革的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緊密結合企業實際,把培育自有工人和發展專業作業企業相關工作抓緊抓實抓好。要制定自有工人培育計劃,并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操作不斷提高自有工人技能水平和增強安全生產意識,做好建筑工人各項保障工作,降低建筑工人的流動性,增強建筑工人的職業性和歸屬感;要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不斷提升建筑工人入會率。(三)明確時間節點2022年8月15日之前,各區縣應具備新設立專業作業企業的工商注冊、稅務登記、登記備案條件。有試點項目、試點企業的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請于每月25日前報送上月相關試點工作推進情況,總結經驗,梳理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并持續跟蹤試點項目、試點企業實施情況。自2022年12月1日起,納入試點范圍的試點項目,全面取消勞務分包,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必須采用自有工人施工,或分包給全資、控股、參股的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不得分包給其它專業作業企業或個人。已開工或已招投標的項目,可以根據項目情況、合同簽訂情況分階段、分步驟實施,逐步以自有工人或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替換原勞務資質企業。承建項目上企業自有工人人數在試點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應分別達到施工現場總人數的10%、25%、50%以上。各試點企業在所承建項目上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或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試點。在試點第一年、第二年企業自有工人數量應分別達到《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詳見附件2)總人數的25%、70%以上,第三年應滿足《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相關要求。積極支持和鼓勵非試點企業大力培育企業自有工人,開展自有工人或自有專業作業企業施工。各區縣住房城鄉建委在現場檢查時,應按本方案試點工作要求予以大力支持。非試點企業自有工人數量達到《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的,可享受試點企業相關優惠政策。有意愿加入試點的企業,可以向市住房城鄉建委提出申請,逐步擴大試點范圍,直至全市全面實施。四)積極實施創新激勵措施1.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出資成立的專業作業企業或控股、參股的專業作業企業,在分包該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的自有工程項目作業任務時,不受專業作業企業最多5個專業的限制要求。2.試點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近2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總承包資質或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3.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300名的市內總承包企業,自有工人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近2年內未發生質量安全一般事故,不考核業績,可直接申請市級權限內不高于其總承包資質的相關專業承包資質。4.試點企業承接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交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可以申請退還,各區縣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試點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試點企業在試點期間發生拖欠農民工資或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將取消試點資格并補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5.企業自有工人數量符合《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要求的,所有新建項目全部免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當承建項目上企業自有工人人數在試點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別占施工現場總人數25%、50%、80%以上的,免交該項目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已交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可以申請退還。6.對試點企業和誠信綜合評價排名前300名的企業下放自有工人培訓考核權限。企業建立完善自有工人培訓考核體系后,可以自主開展自有工人培訓考核,考核結果統一錄入重慶市住房城鄉建設教育管理系統。7.推行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提供履約保證金的,應向施工企業提供相應的工程款支付擔保,運用經濟手段來解決工程款支付不及時的問題。8.在評選安全文明工地、優質工程獎等各類評優評先時,將企業自有工人隊伍建設情況作為各種評選、評優的重要考核內容,優先考慮采用自有工人施工的項目和培育自有工人試點企業。9.加強與工商、經濟信息、稅務部門的協作,對于符合條件的建筑企業以及專業作業企業,繼續落實在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方面的相關減稅降費政策。(五)做好宣傳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行業發展的基石。培育建筑企業自有工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把產業工人隊伍建設作為實施科教興國、人才強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際行動,是建筑行業一項新的改革舉措,是一項系統工程,各區縣、各單位、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認識培育建筑企業自有工人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總結和推廣培育自有工人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加大普法力度,激發企業推進改革的內生動力,督促企業合法用工,及時協調解決建筑工人實際困難和問題,促進建筑企業自有工人隊伍健康發展。
附件1
重慶市培育建筑企業自有工人第一批試點企業名單
序號 | 企業名稱 | 資質 | 企業注冊地 | 備注 |
1 | 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特級 | 大渡口區 | 國有企業 |
2 | 渝建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總承包特級 | 南岸區 | 民營企業 |
3 | 遠海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特級 | 兩江新區 | 民營企業 |
4 | 重慶建工第三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渝中區 | 國有企業 |
5 | 重慶市渝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萬州區 | 民營企業 |
6 | 重慶博云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萬州區 | 民營企業 |
7 | 重慶光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高新區 | 民營企業 |
8 | 重慶寶宇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奉節縣 | 民營企業 |
9 | 重慶津北貴福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江津區 | 民營企業 |
10 | 重慶單軌交通工程限責任公司 | 總承包一級 | 大渡口區 | 合資企業(國有控股) |
11 | 重慶玉晟建筑有限責任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渝中區 | 民營企業 |
12 | 重慶利他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墊江縣 | 民營企業 |
13 | 重慶順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兩江新區 | 民營企業 |
14 | 重慶貴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涪陵區 | 民營企業 |
15 | 重慶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萬州區 | 民營企業 |
16 | 重慶遠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巫山縣 | 民營企業 |
17 | 重慶陶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二級 | 永川區 | 民營企業 |
18 | 重慶豐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三級 | 渝北區 | 民營企業 |
19 | 重慶永昂實業有限公司 | 總承包三級 | 渝中區 | 民營企業 |
20 | 重慶建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專業承包一級(鋼結構) | 綦江區 | 民營企業 |
21 | 重慶永能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專業承包二級(電力) | 永川區 | 民營企業 |
附件2
施工總承包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
自有工人數量 企業資質及規模 | 中級工占比 | 高級工及以上工人占比 | 小計 (人數) | |
特級企業 | <20億元營業收入 | 50% | 6% | 600 |
20-30億元營業收入 | 50% | 6% | 800 | |
30-50億元營業收入 | 50% | 6% | 1000 | |
50-100億元營業收入 | 50% | 6% | 1500 | |
100-200億元營業收入 | 50% | 6% | 2500 | |
200億營業收入以上 | 50% | 6% | 5000 | |
一級企業 | <10億元營業收入 | 45% | 5% | 400 |
10-20億元營業收入 | 45% | 5% | 600 | |
20-30億元營業收入 | 45% | 5% | 800 | |
30-50億元營業收入 | 45% | 5% | 1000 | |
50億元營業收入以上 | 45% | 5% | 1500 | |
二級企業 | <2億元營業收入 | 35% | 4% | 100 |
2-5億元營業收入 | 35% | 4% | 200 | |
5-10億元營業收入 | 35% | 4% | 300 | |
10億元營業收入以上 | 35% | 4% | 400 | |
三級企業 | <1億元營業收入 | 25% | 3% | 50 |
1-2億元營業收入 | 25% | 3% | 100 | |
2-5億元營業收入 | 25% | 3% | 200 | |
5億營業收入以上 | 25% | 3% | 300 |
專業承包企業自有工人配備數量
自有工人數量 企業資質及規模 | 中級工占比 | 高級工及以上工人占比 | 小計 (人數) | |
一級企業 | <0.5億元營業收入 | 60% | 3% | 30 |
0.5-1億元營業收入 | 60% | 3% | 50 | |
1億元營業收入以上 | 60% | 3% | 100 | |
二級企業 | <0.5億營業收入 | 50% | 3% | 30 |
0.5-1億元營業收入 | 50% | 3% | 50 | |
1億元營業收入以上 | 50% | 3% | 100 | |
三級或不分等級企業 | 0.5<億元營業收入 | 40% | - | 30 |
0.5億元營業收入以上 | 40% | - | 50 |